24日珠海港发布关于珠海港航运拟建造 25 艘 3,500 吨级内河多用途船的公告。
公告称,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18]2098 号)文件核准,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,883,976 股,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,001,569,783.03 元,拟投入港口设备升级和港航江海联动配套船舶项目。其中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珠海港航运”)建造 40 艘 3500 吨级双燃料混合动力内河多用途船,投放到高栏港区至公司下属西江码头等航线上,主要承运集装箱、散杂货等货种,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1,000 万元。
鉴于西江流域公用 LNG 加气站点新增布点不及预期及双燃料建造成本优势不明显,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,拟将该项目变更为由珠海港航运建造 25 艘 3500 吨单燃料内河多用途驳船,项目总投资预计 21,250 万元。
珠海港航运作为公司港口航运服务的关键板块,主要承担珠海港集装箱、散杂货的驳运业务、沿海航运业务。为迅速补充自有运力以满足现有业务需求,进一步做大做强港口航运主业板块,珠海港航运拟建造 25 艘 3500 吨单燃料内河多用途驳船,主要从事西江流域集装箱、散杂货内贸运输。